首页 > 证券从业考试培训 >正文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日期: 2020-04-14 16:26:25 作者: 孙念祖

  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制度, 2020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考生们若想在2020年考试中考取一个满意的成绩,就要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认真备考复习。学习如逆水行舟,不日进,则日退。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公开制度包括首次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如果遇有重大事件,还需要提交临时报告。

  首次报告

  经核准依法公开发行股票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时,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依法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的,还应当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中期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公告:(1)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2)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3)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变动情况;(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要事项;(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1)公司概况;(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学习需要日积月累,成就事业也需要积累,不懈地努力奋斗。预祝考生们都能早日通关,尽快取证。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点为大家整理好了,快来练习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轻松备考,预祝大家能够在考试中顺利通关,在新的一年新的征途中收获满满。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youxigirl.com/hni/714.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